我省3个集体、8名个人荣获首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画好最大“同心圆”共谱职企“和谐曲”
日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举行,100个单位、299人被分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省3个集体、8名个人获表彰。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3个集体分别是: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承德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
被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8名个人分别是:河北省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学国,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干事张冠博,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王丽娜,秦皇岛市海港区总工会法律工作负责人张伟,沧州市华北商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白美丽,河北云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姚建军,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石现英,全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会长、精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
近年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为主线,以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深入推进新时代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等,推出一批典型集体和个人,培育了石家庄无极经济开发区集体协商指导工作站等4家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探索基层劳动关系领域社会治理“枫桥经验”;深化平等协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以“点对点”方式培育选树包括圆通、顺丰等新业态头部平台企业(在我省分支机构)在内的100余个协商典型,积极推动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年签订集体合同5万余份,覆盖职工520余万人;健全制度机制,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制度建设的意见》基础上,推动各地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事项;强化法律服务,组建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组织开展职代会专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和认定工作,推选的3个集体、8名个人被确定为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认定127家单位为“河北省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本报将开设《共谱职企“和谐曲”》专栏,从获得全国表彰、国家级“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以及被认定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中,优中选优,对部分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刊发,以期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筑牢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记者高会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