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达14家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刘艳惠)11月13日,位于沧州市的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和泊头亚丰果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石家庄海关认定,成为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经核准出口商”。截至目前,河北省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达14家,其中沧州3家。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原产地规则实施的亮点之一,这一政策进一步降低了出口企业关务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以后,根据业务需要,我们无需到海关现场申领原产地证书,在公司就可以随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能更便捷地享受关税减让红利。”泊头东方果品有限公司法人郭忠涛说,通过这项利好政策,公司能更灵活地安排货物生产和出口,对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更有信心了。
今年以来,沧州海关将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资质认定作为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深入对接关区企业,精准指导企业掌握RCEP“经核准出口商”条件、申请流程和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积极协调石家庄海关开辟“绿色通道”,为相关企业快速办理认定手续。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对重点企业靶向宣传,帮助企业了解RCEP规则,推动RCEP利企举措落地见效。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沧州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748份,同比增长39.3%,沧州辖区出口企业享受RCEP其他成员国关税优惠超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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