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实施“4431”工作机制,力争三年时间——
推动95%以上已建会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制
河工新闻网讯(记者宋宝军 通讯员王占琳)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实施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4431”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三年时间,推动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到2026年底,95%以上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达到中级阶段标准(其中,35%达到高级阶段标准);95%以上已建会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达到初级阶段标准(其中,35%达到中级阶段标准,25%达到高级阶段标准)。
“4431”是指四建、四管、三督、一考。建立四项制度,即:梯次建制和分级评定制度、层级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对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非公企业,按照基础好、基础一般、基础较差三个档次,制定阶段性梯次建制目标,采取挂图作战,红黄绿三级预警机制,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建必建。对于已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按标准评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上级工会与企业联席会议制度、职工与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等。实施四项管理,即:源头管理、专业化管理、动态管理和质效管理。非公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要向上一级工会提交书面报告。遴选组成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导员队伍,聘请专家顾问团跟进研究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客观规律,分析制约工作发展的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全县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运行数据平台,实施动态监测。推动非公企业聚焦见人、见物、见事、见效。做好职工代表全员培训,辖区企业职工代表专业培训,优秀职工代表、工会主席业务培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每个非公企业量身定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强化三项监督,即:党组织监督、企业和职工监督、法律监督。把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纳入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基层党建工作范围。认真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诉求,听取企业经营者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一函两书”制度。对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经工会多次推动,仍然拒不建的非公企业,依法实施集中式劳动监察或单个劳动监察。抓实一项考核,即:出台《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绩效评估办法》。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制保障和加强宣传推动。建立“4431”工作机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为实施“4431”工作机制提供工作经费、人员、场所等必要保障。推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实现系统集成创新与点位创新相结合,推动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迸发新活力、产生新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