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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样对待受助贫困大学生(一)

河北维权网  2007-8-31 22:37:28

  冀州邢长勇 “扶贫济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体现的是我们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受助者都是一些特殊人群,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在最需要帮助、在人生最困难的时候,爱心人群会为他们奉献出一片爱心,帮助他们渡过人生最困难的时期。而受助人群,往往都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回报社会,用自己的行动来为社会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服务,因为他们也都知道“滴水之恩应涌泉相报”,更不用说他们是一些大学生。简单的道理有它深刻的内涵。普通的表达方式会有更好的体现。我们都应尊重帮助我们的人,也要尊重受助人,因为他们同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新乐甄文娟 但凡受助者均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生活无奈,作为受助的大学生能得到热心人的捐助,自身应该感到幸运,庆幸自己生活在党的温暖怀抱里,庆幸自己受到资助。因有捐助人的爱心之举,无形中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作为受助者应该懂得感恩,并把捐助人的爱心当作一种向上的动力,奋发图强,以优异的成绩,以一颗感恩的心回馈社会,回报捐助人。同样,作为捐助者,不应怀着功利目的去捐助。只要怀着无私之心,不求图报,真正将爱心传递下去。“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充满美好的明天。”
  泊头杜福顺 刚开始看到关于襄樊贫困大学生被取消资助资格后,觉得这些学生确实有点过分,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但随后看到报道,说其中一名叫杨敏的受助大学生的父亲竟是襄樊城区城管局副局长,每月1200多元,还有每月1000多元的津贴,而杨敏根本不知道是如何被资助的,更谈不上谁是资助人,向谁去表示感恩?对这些大学生的态度也就有了180度的大转弯。如此家庭境况的人竟能畅通无阻地成为“贫困生”,我们的审核部门干什么去了。由此联想到那些扶贫款是否落实到位、经济适用房是否给了最需要的人?面对这样的悲剧,我们不得不对现在的“慈善事业”进行反思。
  万全梁亚钦 俗话说:受人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受助的学生竟对资助人如此淡漠,这恐怕也违背了资助者的初衷——弘扬爱心。因此,对受助学生毅然做出不再资助的举动,我认为这是对受助学生的一个教育,不为过。
  正定吴国勇 襄樊“金秋助学”主办方宣布取消5名大学生继续受助的资格,乍听起来让人感到突然,但细想这样做很有必要。早在2000年,笔者就曾看到过一个小学生写给他的资助者的感谢信,说自己如何感谢资助者,如何发奋学习,立志成材的话语,听起来让人感动。一个小学生尚且如此,作为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20岁左右的青年,就更应该如此。向资助者说一句感谢的话、写封感谢信是应有的文明礼貌。有必要提出的是,学校团委应每年开展一次感恩活动。要求贫困生向资助者写封感谢信或打电话问好。不仅如此,还要教育所有大学生学会向父母感恩。生活上的贫困是暂时的,但一个人的心灵不应贫困。每个接受资助的学生,都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定期与资助者沟通思想,发奋学习,走成功的人生之路。
  内邱吴献坤 感恩属于一个道德的范畴,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保持“沉默”,这也包括受助大学生。每年都有很多的贫困生接受资助,这是我们社会爱心的体现,但是,资助者并不是救世主,不能因为资助了金钱就能主宰被资助者的命运,要知道,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可能会有一些不尽人意,因此,资助者不应该将自己的良好意愿当成助学合同的条款,同时也不应该对资助者提太大的要求,因为你的资助将会影响到他(她)的一生,这才是最重要的。
  无极田永超 资助寒门学子完成学业,这是社会的共同心愿,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但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受助的贫困大学生,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依笔者之见,要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对待。资助寒门学子完成学业,要出以自觉自愿、不是他人所迫。我国有句古训说得很好:施恩不图报,图报不施恩。对某人施恩,既是对双方、也是对整个社会贡献的一份爱心,对受助者而言应不加任何附加条件。至于受助者如何,那是他自己的事。当然受助者应该对捐助者有所感激之情,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写封信等,这是人之常情,同时在学习上刻苦努力,以优异成绩来回报。这样捐助者、受助者相互沟通,双方也就和谐相处了。
  沙河张军朝 有位古人说过这样一句话:“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人有德于己,不可不忘也;己有得于人,愿忘之也。”这种境界非一般人能够达到。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这种义举令人钦佩。我一直以为有古人的风尚,甚至超过古人。可是,下面发生的这件事,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因“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话”,便取消了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资格。
  我私下揣摩,那些想资助贫困大学生的人,其实并非真正想资助贫困大学生。是想借济贫要一个乐善好施的名声。不然的话,你何必在乎那一两句感谢的话呢呢?做好事,不图回报,做到底,那才是真正的好人!
  我又私下责备那几位受助大学生,他们是有知识的人,怎么不懂得最起码的人之常情呢?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现在还没有经济能力,那么说几句好听话,怎么就那么难呢?现在因没有说几句动听的感谢话,被取消受助资格,是咎由自取!
  河间朴玉 记得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农村学生以优异的成绩被某大学录取,正当其踌躇满志、准备入学之时,家中发生了不幸,父母在家中制造烟花爆竹时发生事故不幸双亡,家没有了,留给这个学生的只有一亩地和一头牛,这个学生上学的路被这起事件中断了,留给他的选择仿佛只有一个——辍学。一天,忽然有一个陌生人登门拜访,他对这个学生说,听说你在学校时办过文学刊物,我们编辑部正好需要人手,不如你利用课外时间到我们这儿帮忙,我们每月给你350元。这个学生感到非常高兴,这样既不耽误上学,又能挣到自己的学费。四年后,这位学生大学毕业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才知道,那个找他帮忙的编辑部原本就不缺人手,他“挣得”350元是编辑部的几个人每月从自己工资里凑出来的。这个孩子深受感动,决心到边远地区当老师,以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
  笔者认为,故事中,编辑部人员的救助方式特别值得提倡,特困生作为一个困难群体,自然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但在操作过程中,直接的组织救助之外,我们是否也可以学习“编辑部”的做法,给孩子一个“被救助”的理由,给孩子一个“公益性”岗位。让孩子懂得珍惜大家的帮助,在完成好学业的同时、培养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和独立生存的意识,将来以更好的心态、更高的姿态回报社会。
  怀来李春 作为一个人,不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都应该时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那样才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如果说不懂“感恩”为何物,那纯属“天方夜谭”。一些接受了别人无私捐助的大学生,对于自己有恩的人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这样的人即使他将来学有所成又怎能为社会做贡献呢?我觉得襄樊市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取消这5名大学生继续受助的资格做得对。他们正是本着对这些大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才不得已而为之的。我想,这些被取消了“受助”资格的大学生,定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省,这也许对他们来说是利大于害,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石家庄小魏 首先从受助者来说,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知恩图报是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作为一名贫困大学生,接受救助而改变命运是非常幸运的,所以必须始终怀揣一颗感恩之心,感激大家对自己的帮助。不求物质的回报,只一句感谢的话还是很容易做到的,它是最基本的报答,切不能少。再从捐助者来说,捐助者捐助贫困学生上学,是值得每个人尊敬的,捐助者捐助的对象是贫困的优秀大学生,一个不知道感恩的学生称不上是一个优秀的人。既然不优秀就停止捐助,这应该是合理的,但不代表恩断义绝,也许停止了捐助这个学生,我们还会去捐助另外一个学生,捐助者就是是要把钱捐给一个优秀的有前途的人。
  捐助是一个传递爱心的行动,要想把爱心传递下去就要求捐助者和被捐助者一个奉献一个回报,只有这样才能把爱发扬光大。
  保定杨虎 捐助贫困大学生,这是富有爱心的体现,是自我美好心灵的展示。我认为这种奉献的爱心应当是无私的。记得我身在军营时,曾经资助过一位内蒙古赤峰的贫困学子,虽然当时每月只有一百余元的义务兵津贴,但我每月都会从这份微薄的津贴中取出20元给他寄去。每当我寄出那点点爱心时,都能体会出传递爱心的乐趣。“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捐赠不能企求回报,重在感染受助者的心灵。
  辛集胜利 正如编辑所说:受资助者对别人给予的爱心没有任何表示,是不对的。而捐助者因此而恩断义绝,又是轻率的。个别贫困学生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跨进象牙塔是幸运的,他们理应懂得感恩与回报,打个电话、发个电邮、生日祝福、年节问候等等,都是最起码的情感牵挂和对资助者的心灵安慰。且不说捐助者的目的何在,只要是拿出了真金白银,就是义举。要比一分钱不出而对别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的人要好得多。所以作为受助者,感恩图报是一个最起码的人性表现。否则,就是人性的缺失。对一个没有完整人格的人,我们资助他的只能是技能上的成才。我不敢断言,像这样一个只是技能成才的人,今后能给社会和大众回报什么?他们连最平常的也是他们仅有的一点情感都不肯回报恩人,他又愿意给别人什么?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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