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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推行
中小学生赢得“畅玩权”
河北维权网 2008-4-21 23:13:43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通知精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4月15日,一条这样的消息引起了众多人的关注。“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孩子在学校曾遭遇意外伤害而至今‘无说法’的家庭来说,这个制度的推行,无疑让我们受伤的心灵感受到了些许安慰。”4月20日,在采访中,省会农民工李女士感慨地对记者说。
学校内遭遇“伤害”难讨说法
“孩子受伤的事情已经过去1年了,我们家现在还借着亲戚5000元钱没还上呢。”李女士无奈地说。据了解,李女士的儿子上小学5年级,去年儿子小亮在与同学上体育课打篮球投篮的时候,被身后的一位同学一推,不小心摔倒了,造成了髌骨骨折,后来被送往医院,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花费了一万多元。“当时,为了给孩子治病我没顾上多想,后来,去找到学校负责人讨说法,学校说,孩子造成的伤害是由于其他孩子推搡造成的,应该由那个孩子的家长承担责任,我又去找那个孩子的家长,可是,那个孩子的家长却说,你儿子是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受的伤,应该由学校来赔偿。于是,我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最终也没有给自己的孩子讨来个说法。”李女士提起此事就气愤不已。 据记者调查了解,前几年,各中小学校一般建议学生家长为孩子入一份学生意外伤害的团体险,费用一年10元钱,可是,由于是“非强制性”的,所以有些学生家长给孩子交了这个钱,而像李女士这样的农民工家庭,没有意识到这份保险的意义,因此造成了孩子遭遇意外伤害无处索赔的事情。
为逃避责任取消“春游项目”
春游曾经是中小学生的最爱,然而,现在一些中小学为了避免一些春游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麻烦”,就将春游取消了。众所周知,春游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快乐学习有不少好处,可以让学生亲近自然、开阔眼界、陶冶性情,也可以让学生体验集体的生活,促进学生、师生之间的感情沟通。因此,取消春游或者把春游变成参观活动,对孩子们的教育发展非常不利。 对此,一位小学校长坦言,“现在,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孩子,春游时孩子聚在一起玩耍,出现诸如摔伤、落水等意外情况几率比较大,处理这类赔偿问题会让学校很伤神。所以还是不组织为好。反正假期越来越多,让学生家长带孩子出游会更安全些。” “其实,我们挺喜欢同学们一起出去玩的,和家长一起出去乐趣小了许多,因为他们管得太严,觉得哪里都有危险,我们玩得不够开心。”初一学生杨超由衷地对记者说。一位教育部门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如今的学生除了上语文、数学、外语等主课外,体育课已经成为了“自由活动课”,因为在上体育课或者身体锻炼活动中,磕磕碰碰的事儿在所难免。但个别家长的不理解,也使得学校的压力特别大。除了课程之外,学校的田径运动会已经改变成趣味运动会。所以理顺不好学生的意外伤害谁“埋单”的问题,学生除了不能享受春游,连本该享受的正常体育锻炼都难以保障。
一份保险产生多方共赢效果
据悉,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明确表示,校方责任险是指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由此可见,校方责任险的开展,有利于减轻校方或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对于维护学生利益、保障校园秩序、鼓励学校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业内人士分析,根据《通知》,校方责任险的运作模式是,由各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政策办法,并负责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具体可“通过招标等形式合理选择承保机构实施统一投保”,为此,各家保险公司必将展开对该险的“攻势”,力争赢得这块团险“蛋糕”。 记者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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