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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买来军校录取通知书?

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近日判决一起借高招名义骗取“活动费”的案件

河北维权网  2008-8-4 23:09:32

 记者哈欣报道 日前,高招工作正在进行,有些考生高考分数较低,与父母的期望形成了巨大反差,望子成龙的父母便会利用一切社会关系将自己的孩子“办”进较好的院校学习。近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假借高招名义骗取钱财的案件,办案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对待高招,不要给某些居心叵测的人以可乘之机。
 许岩(化名)是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当年高考考了400多分,与其所报志愿尚有一些差距,没有被理想院校录取。许岩的同乡刘某是省会某高校的大学生。据许岩回忆,高考后的一天,刘某称自己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有关系,该学院是正规院校,有军籍,是国家统招的本二类学院,已经在教育网上注册。刘某表示,该学院的招考分数不低于400分,如果许岩想到该校就读,他可以找关系活动,但需要4万元“活动费”。
 得知此消息后,许岩的父母多方筹措了4万元,分三次以现金和汇款的方式给了刘某。几天后,刘某把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交到了许岩的手中。一次偶然的机会,许岩发现该“军校”既无军籍,也不是统招类学校。许岩同父母来到该学院了解后得知,该学院招录的是地方生,并未在教育网上注册,教育部也不承认该校的学历证书,并且高考成绩够200分就能被录取。由于该学院的情况与刘某所说情况严重不符,许岩的父母将其起诉至法院。法庭上,刘某称是许岩父母主动要求自己帮忙找关系的,自己事先已将该学校的情况讲清楚,但许岩的父母称无论花多少钱都要进该学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岩父母提交的收条和汇款凭证可以证实刘某收取对方4万元的事实。刘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笔款项的去向和用途,也没有合法占有该款的事实依据,其占用该款项,于法无据。法院据此判决刘某将4万元“活动费”返还给许岩父母。
 本案的办案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对待高招一定要端正心态,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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