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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温暖个体户的心
河北维权网 2008-8-29 22:53:15 核心提示: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以下简称工商管理费)。这一专门针对个体户的“费”从上个世纪八十年开始征收,经过20多年的沧桑沉浮,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正式淡出百姓的生活。此举将为全国众多个体工商户“松绑减负”,仅我省就有160多万个体工商户从中受益。对这项重大举措,工商部门将如何贯彻执行?创业做小生意的负担减轻了,百姓和个体工商户如何看待呢?国家这一惠民举措有哪些深远影响和意义?就此,记者走访了我省个体户、工商部门以及专家学者。
个体工商户:费用减少不多,温暖在心里!
“该缴费了,每户150元!”“最后一次了,这次可不能再拖了!”……梁先生是省会联强小区市场管理办事处一名负责向辖区集贸市场商户征收工商管理费的工作人员。8月26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挨家挨户地向商铺收费,并不时地和熟悉的商户开着玩笑。但他心里明白,这将是他工作8年以来最后一次向这些商户收工商管理费! “这些还包括卫生费、物业管理等费用,其中工商管理费也就几十元钱。”梁先生说:“虽然每次都有部分商户延期或者故意拖延,但大多数商户都比较配合,按照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里的摊主多是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停征“工商管理费”能解决他们不少实际问题。来自行唐的刘海民在联强小区集贸市场卖蔬菜已经10多年了,可近年来每月固定缴纳的费用让他越来越吃不消。“每月缴纳150元工商管理费等费用外,还有计生费、治安管理费等,而生意不如前几年了,生活越来越紧张。”刘介绍说,原来每次管理人员来收费,他都会主动地缴纳,而现在经常想法拖延几天。 相对于这些集贸市场的小摊贩,有固定营业面积和场所的个体户工商管理费也相对较多。“从9月1日开始国家不收工商管理费了,您知道吗?”“知道!知道!!早就从报纸看到了,这真是大好事啊!”8月27日,记者在省会新华集贸市场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商户,言谈中,他们对国家停止征收工商管理费感到由衷的高兴。 来自浙江的董先生在这里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商铺搞服装批发,每月工商管理费200元。“现在生意不好做,利润很少,淡季旺季差别很大,平时只是维持。工商管理费虽然不多,但停收后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关键是国家政策照顾我们个体户,让大家心里感到温暖,做生意更有信心了!”董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新华集贸市场做服装批发的商户,每户每月的工商管理费在160元至200元之间不等,房租和水电费加起来共3000元左右,按照这样的比例,每月停止征收这项费用后,每月能省10%左右,虽然减负较少,但大家还是非常认可。
工商局:让实惠尽快传递给个体户和消费者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当前,全省工商系统一年征收各类费用十几亿元,仅石家庄工商系统一年征收各类费用就有2亿多元,其中大约三分之二是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上世纪末,工商部门将开办的集贸市场陆续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束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但是工商管理费却一直保留至今。”据省会一多年从事工商管理工作的人士介绍,目前,省会零散个体户和街旁个体户等,由工商部门执行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而对在集贸市场集中经营的个体户,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标准是按照一个月营业额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的,一般在50元到几百元之间。“征收这两项费用的初衷,主要是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等。而现在许多集贸市场建设是政府以招投标的形式承包给开发商的,这部分费用究竟是如何利用的,缺少透明度!”他这样认为。“我们将坚决执行国家政策,让这种实惠也尽快传递给个体户和消费者。”省会一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
专家观点:还富于民,有利于百姓就业和创业
“取消个体工商管理费,是政府还富于民的具体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创业环境。此举不但增加了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增加了百姓就业和创业的机会,解决民生问题,还可以实现市场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国家停止征收工商管理费,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春和教授认为这是顺应民意,是大势所趋。 他认为,目前,工商部门征收工商管理费是历史形成的,在促进贸易市场建设上,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主要任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进行市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市场建设。而事实上,近年来工商管理费的征收一直为各界所诟病,在全国“两会”和部分省、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纷纷呼吁停止征收这该项收费。 “与税收相比,工商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标准缺乏透明度与严格的规范,实际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可能成为一些部门敛财的工具,甚至成了个别部门滋生腐败的小金库。”王春和教授认为,目前由于个体工商户多数利润很低,不景气,也导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迟缓,总数连年来呈现下降的趋势。“相对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更为普遍。” “停止征收费以后,工商部门可以从繁琐的收费中脱身出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对于如何才能贯彻好这项重大举措,王春和教授认为:“在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同时,各级执法部门要坚决防止新的不合理收费的出现,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上坚决杜绝各种变相乱收费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王书军 实习生李飞报道
新闻链接:提前收了的“两费”能否退还?
8月28日,记者走访了省会部分个体工商户及集贸市场。大多数商户都通过媒体了解到停收“两费”的消息,但尚未接到正式通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停收“两费”的消息着实让受益人群欢喜了许久,但也有商户向记者说出了他们的顾虑。来自无极的王先生夫妻俩在省会某集贸市场经营日用品已经四个年头了。据了解,王先生所在集贸市场的费用都是一季度缴一次,由市场管理处代收。“第三季度的费用已经都缴了,9月1日停收工商管理费后,9月份的是否能够退还呢?”王先生表示,既然停收管理费,多缴的部分应该退还各工商户。 对此,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和普通大众一样都是通过媒体得知停收“两费”决定的。这位负责人表示,自9月份开始,工商管理费肯定不会再收取了,但已缴部分是否退还、如何退还等问题还要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一旦制定了具体措施,当地工商局会通知各工商户。 据了解,为保障停止征收“两费”工作顺利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已经落实。对不按规定停止征收“两费”或变相继续征收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记者哈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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