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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户居民面对冷冬

有钱没地儿交,有热不供暖,辛集市天山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撤离,小区成了“供暖真空地带”

河北维权网  2007-11-16 22:33:30

 记者李建辉 贺耀弘 段华鹏 实习生丁昭 张万涛报道 11月16日,全省已经开始全面供暧了,但是,辛集市天山花园张女士家里仍如冰窑一般,温度只有摄氏七八度。张女士在电话里感叹说:“这几天全省大幅降温,把厚衣服全穿上身还是冷,孩子都冻感冒了,要是再不来暖气,我们可怎么过?”记者随即赴辛集进行采访。

居民 物业撤离 供暖出现“真空地带”


    16日上午,记者来到辛集市“天山花园”小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吕先生介绍,他们这个小区是2003年开发建设的,有20多栋楼房, 2004年后居民相继入住,现在有居民近500户。小区建成后,原开发商成立了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但是在今年4月底,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突然撤出小区,而新的物业公司又迟迟没有进入小区,小区因此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业主们只好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日常清洁等工作。今年取暖期到来之前,他们找到负责供暖的“东方热电”公司,可供热部门不受理个人交费,而业主委员会又无权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协议,使小区供暖问题出现了“真空地带”,导致小区近500户居民用不上暖气,一些有小孩和老人的家庭只好另寻住处过冬,等待问题解决。

供热部门 我们不接受个人交款


    记者随后向“东方热电”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是公司不想供热,主要是这个小区去年还欠一部分取暖费,今年的取暖费也没有交。”当记者询问,小区物业出了问题,是否可以让小区居民个人交费,她表示:“供暖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交款,以往都是和物业公司签订代收协议,由物业公司代收,收齐后统一交到供热单位。再者,大部分的小区还没有实行分表收费,如果一个单元或一栋楼只有部分人交纳了采暖费,我们供不供暖呢?”
    随后,记者来到辛集市房管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天山花园’小区出现问题已很长时间了,辛集市政府相当重视,市政府委托我们处理此事,现在房管局张书记主抓‘天山花园’小区的事,从四月份以来,已经帮他们解决了供水、供电的问题。对于现在小区无法供热的问题,我们也在积极地协调运作。”

法律界人士 供暖问题缺乏新的工作机制

  
    解决一两个供热问题不难,关键是形成一个新的工作机制。本报读者法律顾问王律师从法律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王律师认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取暖费的收取,责任在于供热单位,不能仅凭一纸代收费协议,将自己的责任推出去。据了解,不少城市居民已可以通过银行和网络交纳取暖费。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供暖单位和居民直接见面,用户直接到银行交款,也可以减少采暖费被挪用或丢失的现象。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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