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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是否踩了隐私保护红线

河北维权网  2008-9-3 22:27:44

 8月10日,北京奥运会女子10米气手枪的新科冠军郭文珺,在赛后透露了自己金牌背后的另一个梦想——寻找消失了10年的父亲。万名网友随后在网上展开“人肉搜索”,希望助郭文珺找到父亲。随着人肉搜索在网络上愈演愈盛,郭文珺的家人通过家庭宴会方式请到媒体记者,希望通过他们告诉网友,不要再继续人肉搜索了,因为通过网络公布的内容越来越多地涉及隐私,这是他们家人都不希望看到的。
 此次人肉搜索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网络搜索与个人隐私保护的争议。而在郭文珺寻父引发人肉搜索之前,在网络上已经有诸多此类事件,铜须门事件、“女白领自杀”事件等,都引发过相似的搜索。而最终结果都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影响。

网民眼中的“人肉搜索”

    8月20日,记者在某QQ群向网友们提问,“怎么看待‘人肉搜索’,它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很快,各类答案纷至沓来。网友“在水一方”告诉记者,她觉得人肉搜索是信息时代的一种产物,因为它借助网络,借助广泛的人群来进行搜索,而有些搜索是善意的,是弱势群体寻求帮助的一种手段,应该给人肉搜索生存的空间。
    企业职工刘华讲到,他关注过多起人肉搜索事件,许多发布在天涯、猫扑网站的帖子他都认真看过,铜须门事件中,因为当事人是河北的一名大学生,他还刻意打听过,也曾想加入搜索之中,但最终因考虑侵犯他人隐私权而作罢。他觉得,有些人肉搜索是必要的,比如在四川地震发生后,沈阳苏家屯一女孩辱骂四川灾民的视频在网上公布后,愤怒的网友立刻自动展开人肉搜索,很快这名叫张雅的女孩众多信息被公之于众,这场声势浩大的“网络追缉”最后以公安部门介入而告终。刘华认为,像这类在国难当头之时还以私利为出发点,不顾民众情绪、伤害民族感情的人通过人肉搜索让她曝光,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是正确的做法。而如果仅是个体行为,又多为隐私内容,人肉搜索就该慎重。

被“人肉搜索”改变的生活

    虽然人肉搜索有时候能够帮助当事人完成自己所无法完成的事情,但不可否认,每一次人肉搜索的结果都会对当事人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有时候,结果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2006年,一场“铜须门事件”让我省一名姓郑的大学生瞬间出名。也引起了河北网民的高度关注,而大学生所在学校以及周围的亲人、朋友也一并卷入事件当中。当年4月12号深夜,一个网名为“锋刃透骨寒”的网友以悲情丈夫的身份在网上爆料沉迷网络游戏的妻子“幽月儿”与“铜须”发生了一夜情,并公布了“铜须”的QQ号。很快,对“铜须”的道德义愤成为网络舆论的主流,声讨“铜须”的帖子贴满了各大论坛。随后,“人肉搜索”启动,铜须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这位我省燕山大学的大四学生的家庭住址、电话、QQ号、照片、个人手机号等都被公开在网络上,连其所在大学也遭到网友指责,郑同学的家中也接到众多恐吓电话,郑被迫离开学校回家躲避。
    事情尽管过去了两年多,但燕山大学教师侯纯对此依然印象深刻。8月26日,他对记者说,当时,这名学生的一举一动都成为大家谈论的中心。特别是此事发生后,随着网络的推动,从最初对学生人品、道德的炮轰、讨伐,上升到对学校教育的指责,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当时正值学校招生季,学校为此还召开了教职工会议研究此事。
    记者最终没有联系到这名郑姓学生,从以前认识他的校友那里反馈回来的消息都是:铜须门事发时,他正上大四,事件对他影响巨大,他一度回家躲避。毕业后,他就失去消息联系不上了。
    燕山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杨绍维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个事情发生以后,给学校很大震动。因为这个事无论真还是假,毕竟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给学校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也不能去网上和这些人打口水战,我们都不知道是谁把帖子做成的,你都无法辩白。”

“人肉搜索”如何与隐私保护分界

    在铜须事件中,人们注意力多集中在对个人不道德行为的讨伐上,却忽视了对隐私权的保护。如何把人肉搜索与隐私保护很好分界,应该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
    对此,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本报读者法律顾问曹艳春认为,“人肉搜索”问题应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从人物特性分可分为公众人物和普通民众,一方面,利用“人肉搜索”对公众人物的违法乱纪进行监督,这属于发动群众,广泛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群众监督的权利,值得肯定。但是,尽管如此,公众人物也不是毫无隐私权,一些属于公众监督范畴之外的纯私生活部分,仍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对这部分进行搜索、曝光,就侵犯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另一方面,如果是对普通民众的私生活或者一些言行进行人肉搜索,就值得思考了。因为,如果只是道德方面的问题,公众可以进行道义上的谴责,但是没有资格借“道德卫士”的名义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更不应该升级扩大。道德范畴的东西,没有触犯法律,只能遭到道义上的谴责。但不能借此侵害他人的隐私,不应该把他身边无辜的一切都牵连进去,把与其相关的信息、资料也曝光,这显然会构成侵权。
    社会学家梁勇教授认为,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必不可少。无论在现实,还是在网络空间,建立健全保护公民隐私权益的法律体系,建立依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执法机制,已经成为一个文明社会必需的法治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严惩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作为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的内容。看来,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已经进入立法层面。
    新增“严惩对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泄露”,体现了我国人权文明的新内涵,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人权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泄露和滥用,是公民获得社会安全感的基本保障。   

 记者魏伟

名词解释

 人肉搜索——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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