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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内出台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规定
今年起,所有的政府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河北维权网 2008-6-19 21:25:37 记者贺耀弘报道 前,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社会公众建议的《河北省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规定》、《河北省价格监测办法》两个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已经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将在今年内完成。社会公众建议的《河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订)》、《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商品条码管理条例(修订)》、《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条例》也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需要进行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的立法项目”。 2007年10月24日至11月30日,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共收到项目建议360多条,经认真梳理共筛选出303条立法项目建议,主要集中在改善保障民生、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在与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从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中筛选安排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燃气价格监测、商品条码管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农村公路管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8件立法项目。有些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虽然没有作为立法项目单独安排,但对这些建议的内容,将在有关法规、规章草案中充分考虑、吸收。 2008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55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2件,省政府规章33件。这次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还有一些虽然是部门提出的,但也与群众提出的建议相符,比如,《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北省电信服务市场管理办法》等。 今年起,所有的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据省政府法制办介绍,政府立法期待社会公众更广泛的参与,立法阶段进行充分的“立法博弈”,有助于克服“部门立法”、“关门立法”等种种弊端。此外,设定法律规范,要扭转“管理就是审批”、“立法就是立罚”的观念,防止在立法协调过程中出现“和稀泥”或者回避矛盾的现象,本着对人民、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走进矛盾、破解难题。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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