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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9市民遭遇购房陷阱
投资14000元欲享受6折购房,苦等数月希望破灭
河北维权网 2006-8-6 15:39:48 ■记者王书军 通讯员王进才报道 “投资14000元就能成为公司金卡会员,享受6折优惠购房,还有免费赠送的保健品,免费旅游……可等了好几个月什么都没有!”因感觉被“忽悠”,省会市民武某、楚某等9人将自称是深圳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人”的王某等告上法庭。8月1日,省会桥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9人被欺诈投资案作出一审判决:自判决生效10日内王某等人返还武某等9人各13000元,武某等人自己承担1000元。办案受理费用870元,武某等各自承担800元,王某等人各承担70元。
投资14000元,享受6折购房?
据武先生介绍,2006年1月份的一天,邻居王某向他推荐一个“好投资项目”——如果他按指定账户汇出14000元,就能成为深圳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合作建房者,可以六折购买公司的房子,公司在省会北二环附近建有一处“小高层”,20万元的一套房子打六折只有12万元,首付20%,剩余房款可以按揭偿还。 “一套房子能省六七万呢,这可是一个好机会!”1月28日,他委托王某将14000元汇出,并由王某办理“合作建房者”事宜。但时至今日,王某也未给他办理任何“有关手续”。3月24日,他发现,王某所说的位于北二环边盖的房子实际在外环的肖家营村,而该公司也将首付款2.4万元提高到5万元,且如果不交首付,先交的14000元就予以作废。“我们越来越感觉,该公司的种种做法是明显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金卡会员”仅能优惠买保健品?
在法庭上,被告律师否认王某曾承诺武先生投资14000元后享受的各种待遇。并称,王某在服用“深圳百年春”生产的保健品后,效果很好。因和武某认识,王某就将此事告诉了武某,如果购买该公司生产的保健品累计14000元后,就成为该公司金卡会员,可享受8折优惠。 承诺的房子仍是“空中楼阁” 经法院庭审查明:王某确实曾向武某宣传,投资14000元就可成为“深圳百年春”的金卡会员,免费送保健品,免费旅游,并能得到省二院北边六折的房子。2006年1月28日,王某帮武某将14000元钱汇到深圳杨某名下。但经法院调查,“深圳百年春”没有在石家庄市土地局、肖家营办理过建房的任何手续。而深圳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也从未向石家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法官提醒:被“忽悠”者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在此案审理期间曾试图采访被告,但被婉言拒绝。而据原告律师李淑红介绍,因此案涉及到的几名被告都自称是深圳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且原告的14000元钱也汇到“深圳百年春”一财务人员名下。但经查,深圳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根本未在河北省境内注册,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该公司和原告之间有经济关系,所以,本案只能对王某等“介绍人”进行起诉。 记者了解到,除上述9人外,还有34名被“忽悠”者也准备对其“介绍人”进行起诉。 “目前,像我这样欲享受优惠购房而拿出14000元的,省会市民应不在少数。3月24日,该公司还组织我们‘金卡会员’一起去桥东区肖家营看楼盘地址,当时有100多人。”据“金卡会员”张女士介绍,因为急着买房子,投资14000元就能享受6折购房优惠对经济不宽裕的市民诱惑特别大。现在,不但她自己按指定账户汇出14000元,还动员了哥哥等三位家人分别汇出了14000元,而哥哥也介绍一位朋友汇出了钱。在这场官司结束后,她也准备对其“介绍人”进行起诉。
记者调查:被“忽悠”者人数众多
对此,本案主审法官认为:盲目投资的投资者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走在大街上,扑面而来的投资理财、商铺、住房等广告漫天飞,都是少投入多回报的宣传。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各种非法吸收人们存款的行为,一旦形成规模,危害非常之大,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作为一名有行为能力的公民,作为投资人,钱毕竟是你自己从口袋里拿出的,不是别人强迫你拿出的,你自己经不住诱惑作出了投资的决定,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