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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农民工状告市政府 几多勇气 几多困惑

河北维权网  2008-3-7 10:32:14

  最近几天,邢台县农民工关成林几乎天天奔波于邢台与石家庄之间,希望自己5年前因讨薪状告邢台市政府的官司有一个公正的认定和判决。关成林为了1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5000元工资,去状告邢台市政府,在当地成了焦点人物。人们不禁发问:关成林为打这场官司还耽误了女儿读大学,究竟值不值,他的勇气和耐力何在?
   
    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  引发行政诉讼

   
  2002年10月,邢台市房屋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该市织袜厂西侧建住宅楼。该公司把部分施工活儿发包给包工头李树军,李树军又转包给王建岭。2002年10月底,关成林等14名农民工受雇于王建岭,到该建筑工地施工。后来,拿了施工款的李树军下落不明,卷走了包括关成林等14名农民工的5000元工资。2003年3月初,关成林等农民工向邢台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劳动部门依法帮助追讨工资。
  邢台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军、王建岭作为未在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的自然人,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用人主体资格,按照劳部办[1997]62号文以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属于违规发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执法部门可以追究发包方。
  2003年9月5日,劳动监察大队对开发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15日内支付关成林等14名农民工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金1250元;处罚7000元。
  开发公司不服,提请邢台市政府法制办进行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罚决定,向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16000元。
  2003年12月1日,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行政复议书,认为:“本案中的用人单位应是承包人,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而处罚发包人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在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撤销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处罚决定。
  2003年12月初,也就是在行政复议作出几天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出台文件,对建筑领域发生拖欠工资等问题进行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农民工最终可找建筑单位讨工资。这个规定坚定了关成林讨薪的决心,并讨薪成功。
  2005年6月28日,关成林将邢台市政府送上被告席,要求法院认定邢台市政府法制办撤销劳动部门的行政复议,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有违法性,应予以撤销。
   

    欠薪被追回  官司接着打意欲何为
   
  邢台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邢台市政府在撤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5月作出了由开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补偿金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经相关部门执行后,关成林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关成林等再要求撤销邢台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书已无现实意义,于2006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这时,关成林的妻子劝他:“儿子上大学,女儿即将高考,咱忍下这口气吧,好让孩子们安心学习……”可他就是听不进去,心中总认为:政府办事不能胡来。两口子为这事闹得关系还一度紧张。听说这一情况的亲戚、邻居们纷纷前来劝解:(官司)别再打下去了,家里的日子还得靠你支撑,再说,你跟政府较劲儿不是犯傻吗?
  关成林说,他无论如何也听不进别人的劝告,自己想通过这起诉讼弄明白这么几个问题:市政府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从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在依法行政的大氛围下,政府当被告的官司究竟有多难打,我国离司法审判独立还有多远?
  他执著地认为,政府作为不当,如果百姓都隐忍退让,永远不会对政府依法行政有大的触动,其文明执法的水平也不会有大的提高。遵守法律,不光是老百姓的“专利”,政府应该带头。因此,他每次都会对前来劝说他的人说这样一句话:“别劝了,政府有错不肯放下架子改,你们说什么也没用!”
  靠着这份执著,关成林毅然将邢台市政府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后,他一直不能安下心来去打工挣钱,就连自家的那几亩地,他也没心思好好地种。
  2007年,女儿关明霞高考分数超过了“三本”分数线20多分,女儿非常希望自己和哥哥一样,走进大学深造。关成林心中虽有些不忍,但一想到三本每年要花费1万多元,果断地做出不让儿女上大学的决定。关明霞知道后,关上自己的房门哭了几天几夜。在母亲的劝慰下,关明霞在邢台市某公司做了一名仓库保管员。
  关明霞向记者回忆说,在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头一天,母亲要她陪同父亲一同来省会。她当时心中有些不情愿。但父亲当天做的几件事,彻底改变了她对父亲的看法。那时,为了节省花销,关成林买了两张凌晨1点多的火车票,他告诉女儿:“这辆车的票价最便宜,比坐其他车次,两人一趟就节省十多元……”为了节省吃饭的开支,关成林在临行前,悄悄地用塑料袋装了6个凉馒头,算是父女俩第二天早、中饭了。当天,关成林和女儿谈了很多,包括对女儿辍学的不忍,以及自己打这场官司的立场和想法。关明霞说,从那以后,她开始默默地支持父亲,每当母亲为官司的事情和父亲争吵时,她就主动地劝说母亲,希望大家理解支持父亲,也许他是对的。
  如今,在关成林的床头,摆放了许多法律书籍,当地百姓说,关成林现在都成了活法典了。虽然这说法有些夸张,但记者的确感受到了这位农民工法律知识的丰富。
   
   官司走向何方  关成林有困惑和担忧
   
  2007年年底,省高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审法院邢台市中级法院应该对上诉人关成林要求撤销邢台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进行审查,而原审判决是在未对其复议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作出的,其行政判决显属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3款的规定,裁定发还重审。
  日前,原审法院邢台市中级法院接到裁定后,指定他的下一级法院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重审。关成林不禁心中困惑:按照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一级法院发还重审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审理。关林成对案件审判充满着顾虑和担忧,担心这场官司还要接着打几个回合。
      
    记者 王井堪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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