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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咋成了单行道?
河北维权网 2008-4-16 9:15:59 “双向转诊”上转的多,下转的少
2006年3月,省会出台《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首次将“双向转诊”作为制度实施。当年,市区内19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纷纷与各级医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 根据双向转诊的要求,小病、常见病在社区治疗,危急重症转到医院治疗,待病人病情好转再转到社区。双向转诊制度,被认为是一项“三赢”的举措:患者省钱、社区医院和上级转诊医院都能增加患者,可谓好事。据河北医大一院业务发展部主任魏艺介绍,刚施行“双向转诊”时,一个月内上转的病人最多达100多人,最少时一个月也有十几人。 但并非每家医院都能实现转诊患者数量的递增。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虽和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但一年的转诊量在100人以内。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也基本如此。 事实上,一些医院只接受上转的患者,很少将患者下转。石家庄平安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张义说,“社区门诊量少,且多为小病。碰到一些略重病人,曾转到大医院,但却没有再转下来。医院在‘双向转诊’制度前首先失信。”
经济利益的掣肘
究竟是什么绊住了“双向转诊”制度的腿?业内人士一语中的:源于医疗机构各自的经济利益。省胸科医院医疗发展部于建国主任毫不讳言,在双向转诊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社区医院治不了,请大医院专家会诊也不转诊;而转上来的病人,医院在患者康复阶段不下转,直到患者完全康复才让其出院的怪现象。为什么,都是因为医疗机构想获取更多经济收益。按照当初“双向转诊”制度的规定,社区医院对危急重症出具转诊证明,转到医院治疗。而医院也应该在病人病情好转后再转到社区做康复治疗。比如急性阑尾炎手术,社区医院不具备做手术的条件,需要将患者转到大医院治疗。医院为患者做完手术,拆线后,应该出下转单,并由医院出治疗方案,让患者到社区进行康复治疗,康复期如果出问题,由医院负责。这对患者来说是件好事,省钱也能享受到医院治疗水平,两全其美,但在执行中却走了样。 张义认为,“双向转诊”制度是为患者着想,同时也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之间的联系,包括技术上的支持,人员的培训,但大医院似乎更在意能转上来多少病人,忽视了与社区医院的共同发展。
“双向转诊”迎来发展良机
4月11日,省胸科医院与桥东区4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双方约定:患者从社区卫生服务站转诊后,不管是城镇医保患者,还是享有“一免三减”等优惠措施的患者都能在胸科医院再次享受到免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30%、治疗费减免3%、检查费减免5%的优惠。此举再次引起人们对“双向转诊”制度的关注。业内人士说,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社区卫生服务站陆续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后,“双向转诊制度”有望迎来沉寂后的春天。 记者采访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医院都对即将铺开的全民医保大背景下的“双向转诊”制度持乐观态度,“双向转诊”被认为是大背景下的必然产物。但他们似乎也有隐忧,那就是一个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如何尽快解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说,如果自律不行,必须他律。政府有关部门如果发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及时寻找症结所在,必要时应出台严厉惩罚措施。
记者魏伟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