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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对乙肝隐私保护反应冷淡
“乙肝携带者就业令”发布三个多月,肝功化验单照样随便翻
河北维权网 2007-8-20 22:07:49 记者魏伟报道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于5月1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各级劳动部门和医疗机构共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医院作为劳动者求职体检的第一道关口,在这方面做得如何呢?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在个别医院,肝功化验结果仍然随便查阅。 在省会和平路上的一家省级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称,肝功化验结果第二天患者自行去抽血处找。随后,记者在该院抽血处发现,除了排队等待抽血的患者外,还有不少排队等着查找检查结果的患者。检验单被重复翻找着,而这些患者,绝大部分是乙肝患者或者肝功能有问题,看到被反复抚摸的化验单,记者不禁为他们是否会交叉感染担心,同时,也担忧,是否有些患者的隐私就此被公之于众。 采访中,一名来自邯郸的李姓职工给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6月份来省会一家医院看乙肝后不久,就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陌生人自称是某药品生产企业的员工,企业正在做产品促销,药品对乙肝有标本兼治的作用,希望李先生能使用。李先生追问陌生人从哪知道他的电话,其说是大夫告诉的。李先生说,得了乙肝,病情就是隐私,不希望被人知晓,但还是在就医时被泄露出去,如果被同事知道了,真不知道有多尴尬。他还提出,每次找肝功能化验单,都像做贼,生怕遇到熟人。真希望医院能从患者角度出发,由护士统一替患者保管,等待患者来取。而李先生的想法,说出了许多乙肝患者的心里话。 记者经过询问得知,各家医院对乙肝患者病情都有相关规定,不准医护人员私自透露患者的病情。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夫告诉记者,因为现在医院为了准确掌握患者的情况,在患者就诊时都登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一些大夫为了获得信息费,和药品推销员联手,擅自透露患者的情况,患者隐私得不到有效保护。因为是个人行为,比较隐蔽,医院也不好发现,即使发现,也因为证据不足不好追究。 虽然目前部分医院在肝功化验单领取等服务上还有瑕疵,但也有些医院开始注意了这些细节问题。在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检验单领取处,化验单由专门护士管理,患者只要报出姓名、拿出交费收据就可以由护士查找结果,不再需要患者自己动手。该院党办主任王书说,从去年开始,他们医院开始设立专门的检验单领取处,这样做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隐私。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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