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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系列制度为农民工权益护航
河北维权网 2006-6-27 14:37:38 记者陈国藩 通讯员宝芳报道 今年以来,承德市总工会单独或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了几个文件(通知),力求通过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确保农民工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该市总工会先是于2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吸收务工农民当选职工代表的意见》。《意见》指出,鉴于有的用人单位农民工占有相当的比例,但却没有一名农民工职工代表的现状,要着力在落实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上下力气。如果农民工没有资格当选职工代表,那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是不完整的。《意见》规定,全市凡有农民工并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农民工所占比例比较小的,可以推选适当数额的农民工为职工代表;农民工所占比例较大的,农民工职工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季节性农民工、临时性农民工都有资格当选职工代表。 时隔一个月,市总工会又制定了《关于最大限度地把流动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实施意见》。 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市总工会于4月份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下发了《维护进城(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暂行办法》。《办法》对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参与社会管理的民主政治权利、劳动权益、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益以及业余文化生活需要的权益等,做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很强的规定。 6月7日,市总工会再次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下发了《关于组建劳动者权益监察协管员队伍的通知》。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监察协管员制度,推进维权工作社会化,确保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扎扎实实落在实处。 承德市总工会将紧紧抓住省总工会等四部门开展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发挥农民工作用宣传月”活动的契机,推动全市各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着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善待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实现农民工权益完整落实的进程。
来源:《河北工人报》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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