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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建筑领域工资支付按月上报

河北维权网  2006-6-26 1:12:58

    ■记者高会坡报道  日前,记者从霸州市总工会获悉,在霸州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议定下,霸州市政府劳动部门出台了《霸州市建筑领域工资支付月报制度》,这是霸州市为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维护劳资双方的共同合法权益,净化建筑领域劳动就业环境,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的又一重要举措。
    工资支付月报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各建筑公司施工期间必须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制定工资发放表,由工人签字领取。二是各建筑公司每月工资发放完毕,将工资发放表及复印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核实完毕将原件返回)。三是各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督建筑公司每月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及每月按时报表。工程结束后,将按照报表情况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公司进行审查。四是未按规定上报或提供虚假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对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公司给予处罚。
    此项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已取得显著成效,全市3800余名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均能按月足额发放,保障了建筑行业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来源:《河北工人报》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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