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批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公布
各地8月1日起执行
河北维权网 2008-7-24 23:07:04
记者康宁报道 我省第一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处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公布。按照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许多药品价格比非定点企业生产的药品价格低20%至30%,有些甚至低至近50%,各地从8月1日起依照执行。这是7月24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非处方药的定价权归属省物价部门,为保持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价格水平基本统一,减轻消费者医疗负担,省物价局通过与有关部门和制药企业反复协商,使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价格大大降低。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各定点生产企业必须将规定的价格印制在外包装上。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维权行动
权益时评
主办:河北工人报社河北维权网法律顾问:河北中京联合律师事务所 乔杰 13930193311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 贺锋 13582121651 涉及法律事项请直接与本网法律顾问联系 技术支持:中国安全信息网河北维权网联系电话:0311-87028908 传真:0311-88613045 Email:grb@hbgrb.netcopyright(c)2005 河北维权网 All Rights Rexerved 冀ICP备06002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