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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经适房成了“烫手的山芋”

面积偏大总价不菲 首次销售四成弃购

河北维权网  2008-1-24 22:44:30

 记者王贵元  通讯员朱润胜报道 日前,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该市主要媒体上公布:由于部分中号者放弃房号,该市海港区首批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现部分剩余,将进行二次公开摇号销售。据了解,在第一次摇号确定的206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得主中,有超过四成的人弃购,与之前申购和第一次摇号时的热闹场面相比,形成了巨大反差。
    据悉,此次是秦皇岛市首次以公开摇号方式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加之每平方米2000多元的房价大大低于市场价,因此吸引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经过申请预登记、审核、公示等多个环节的层层把关,最终有7538户进入公开摇号程序。2008年1月3日,通过公开摇号确定了首批206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得主。然而,截止到选房结束时,经济适用住房共售出1172套,剩余888套,这就意味着2060名摇号得主中有43.11%的人自愿放弃了购买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家住秦皇岛市海港区的林先生所面临的问题带有普遍性。他在水泥厂工作,妻子2003年下岗后干临时工,两人的收入十分微薄,家中还有1岁多的孩子,一直租房住。林先生说,此次51.45平方米的住宅只有224套,且为一室一厅,不能满足他们这样的三口之家。其他的房子由于面积大,总房价也得一二十万元,凭自家的经济状况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不得已只能放弃购买机会。记者调查发现,本次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中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占了68.35%,80-100平方米的占了20.78%,而50平方米的仅占10.87%,这就造成了这批经济适用住房单价虽低但总价依然较高的状况,超出了很多低收入家庭的购买能力。
    记者在海政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心采访了部分选房的市民,多位市民表示,理想的住房面积为六七十平方米,而面对百平方米以上占多数的现状,可谓是“想说爱你不容易”。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住房管理科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因为2004年规划这批经济适用住房时,国家并没有关于经适房的面积标准,而仅有河北省的一项规定,即6+1的经适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当时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为销售对象,而现在全部以低收入家庭为销售对象。今后,该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将严格按照2007年8月国务院对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的规定,即经适房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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