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内新闻>正文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化妆品成分不再“雾里看花”

河北维权网  2008-8-27 22:43:09

 记者李建辉报道 长期以来,化妆品成分总是一味宣称“纯植物精华”、“深海提取物”,但化妆品的成分究竟是什么?由于厂家不约而同地讳莫如深,消费者对此更是“雾里看花”。8月26日,记者从省卫生部门了解到,随着《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问题有望得到破解。
    新《规定》首次将牙膏和沐浴露列入化妆品行列,按化妆品的标识规范进行管理。业内人士指出,牙膏和沐浴露被列为化妆品标识管理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遏制一些企业的虚假宣传,这对于整顿市场,尤其是保护品牌有重要作用。
    “去痘”、“杀菌”这些暗示医疗作用的语言,今后将禁止出现在化妆品标识上。新《规定》明确要求,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新《规定》还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全成分表,化妆品内含的所有成分都得标出来。这样,消费者可以看成分选购真正适合的化妆品,一旦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出现过敏或不适的现象,相关部门便可以对照成分表,调查是否存在导致副作用的成分存在,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据了解,尽管《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有关部门考虑到目前部分企业仍有包装库存,为避免浪费,原定的执法查处期从今年9月1日推迟到明年10月1日,届时,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维权行动
·中秋月饼战 主打“心意”武器
·“十一”旅游有望出现“井喷”
·工资应由“用工主体”支付
·非法泄露公民信息将获罪
·楼市萎靡 车贷“救驾”
·扣车讨债 输了官司又赔钱
·企业破产清算 临时工“有缘无分”
·大学生求职须警惕“四大陷阱”
·实施《反垄断法》该先拿谁开刀
·追讨十三年前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败诉
更多...

社会新闻
·食品标识新规下月实施
·精彩赛事在心中 光明使命仍继续
·奥运会闭幕式邮票热销
·街头报警,抬头看路灯杆!
·寒门学子 你们在学校还好吗
·邯郸:复兴区建筑垃圾即拆即清
·食用油节前上演“高台跳水”
·停掉两台空压机 每年省出一“奥迪”
·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明显上升
·电摩巡警
更多...

Google


主办:河北工人报社
河北维权网法律顾问:河北中京联合律师事务所 乔杰 13930193311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 贺锋 13582121651
涉及法律事项请直接与本网法律顾问联系  技术支持:中国安全信息网
河北维权网联系电话:0311-87028908 传真:0311-88613045 Email:grb@hbgrb.net
copyright(c)2005 河北维权网 All Rights Rexerved
冀ICP备06002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