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内新闻>正文


《河北省奶业条例》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乳制品不安全 生产企业应召回

河北维权网  2008-7-18 22:43:26

 记者张莉慧报道 “乳制品加工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乳制品不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乳制品。”在7月18日下午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河北省奶业条例》获得通过,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针对当前生鲜牛奶和乳制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河北省奶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奶源收购、不合格乳制品召回、乳制品生产经营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禁止收购和销售下列生鲜牛奶:奶牛产前15日内的胎奶和产犊后7日内的初奶,但以初奶为加工原料的除外;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奶;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奶;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奶;发生一、二类传染病的疫区,在封锁期间产的奶。
    为了确保乳制品质量,条例建立了奶源收购准入制度。规定:乳制品加工企业自行投资建立的、非独立性经营的生鲜牛奶收购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即可从事生鲜牛奶收购活动;其他独立经营的生鲜牛奶收购站,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生鲜牛奶收购活动。
    条例还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在生产环节建立不安全乳制品召回制度。规定,乳制品加工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乳制品不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乳制品,并记录召回情况。乳制品加工企业对召回的乳制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维权行动
·降压手表广告“谱”离得有点大
·职考:细细甄别 理性报考
·“人间蒸发”8年 女青年起诉“找自己”
·专场招聘会“曲高和寡”
·在校生实习不应单独上岗工作
·无袋可买折射“限塑令”软肋
·特价商品不等于处理品
·公众质疑限塑令将环保责任推给消费者
·警方曝光12种手机诈骗手法
·大学生兼职家教须加强维权意识
更多...

社会新闻
·只见天轮转 不见矸石山
·南戴河景区“巧梳妆”迎奥运
·曲阳家具店着火主因查明
·省会模拟奥运火炬传递直击
·河北18名残疾运动员入选残奥会
·秦皇岛实行“单双号”交通管制目击
·“苦”孩子登上艺术殿堂
·省城突降大雾
·5支奥运保障医疗队赴秦
·港城迎奥运从细节入手
更多...

Google


主办:河北工人报社
河北维权网法律顾问:河北中京联合律师事务所 乔杰 13930193311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 贺锋 13582121651
涉及法律事项请直接与本网法律顾问联系  技术支持:中国安全信息网
河北维权网联系电话:0311-87028908 传真:0311-88613045 Email:grb@hbgrb.net
copyright(c)2005 河北维权网 All Rights Rexerved
冀ICP备06002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