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北省工商局出台五条措施帮扶拆违拆迁经营者
拆迁后重新开张免工商管理费
河北维权网 2008-7-2 22:31:29 记者王书军报道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化建设“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支持全省拆改建工程顺利实施,日前,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帮扶拆违拆迁经营者的五条措施,以帮助其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省工商局要求,凡经营者因拆违拆迁需变更登记的,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随到随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并免收变更登记费;凡拆违拆迁经营者涉及年检验照的,从即日起一律免收年检验照费;凡拆违拆迁个体经营者重新开展经营活动的,从即日起到年底不再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同时,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爱商、助商、安商、留商的原则,积极为拆违拆迁经营者牵线搭桥,主动帮助他们按照当地政府规划解决经营场所等问题,使之尽快重新开展经营活动。 另外,省工商局还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将围绕“准入、监管、执法、服务、保护”的职能,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商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其他经营者借拆违拆迁之机,侵害拆违拆迁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从严查处;建立和完善“维权保商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切实保护拆违拆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服务兴商机制”。凡经营者因拆违拆迁需变更登记的,要随到随办,不得刁难、拖延,确保及时办结。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一次告知、上门服务、预约跟踪服务、定期走访等专门服务,为拆违拆迁经营者开通便捷高效的登记通道;建立和完善“减免促商机制”。该减免的收费一定要减免,确保拆违拆迁经营者真正享受到实惠。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