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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会城市中率先突围 石家庄向农民工敞开大门
河北维权网 2008-6-26 9:26:35 【事件】
农民工落户省城门槛降低
“省会石家庄的户籍管理制度,近期将会再次作出重大改革。到那时,那些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的农民工落户省城将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
6月23日上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处长王少伟向记者独家透露。
他说,这次以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户改“大动作”的各项细则,正在进一步细化和研究。近期,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基层户政管理部门中。
王少伟介绍,此次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针对农民工落户城市问题放低了门槛: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经济来源的农民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迁入。不仅如此,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公安机关也适当放宽了落户条件,优先准予落户。
无论省城现在进行的“三年大变样”,还是石家庄“一体两翼”的发展规划的开展,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户口就是城市人的一种身份象征,所以解决他们的户口问题,同样是城市对农民工最大的认可。”王少伟说。
户改再次成省会城市先驱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再次成为先驱。据我们了解,在省会城市中,针对农民工落户做出户籍制度改革的先例并不多。”王少伟评价此次户改。
其实,石家庄市的户籍制度,早在2001年就进行过一次改革大动作,引起全国震动。
然而,2001年进行的户籍大改革中并未涉及农民工落户问题,现在看来, 多少是一种遗憾。
“户籍改革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牵扯到社会各职能部门,不能操之过急!”王少伟说,此次改革已经纳入2008年河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要点。前不久,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农民工的落户城市的问题,也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更是明确指出: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因此作为户籍管理部门,我们应该为那些农民工多考虑一些,多服务一些。”王少伟说。
【详解】
有住房有稳定职业就可落户
记者:符合到我市落户农民工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对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有何硬性规定?
王少伟:对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经济来源的农民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迁入。
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是指购买、经批准自建住房或租住分配的公有住房,且申请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原则上指兴办第二、三产业的,被各类用人单位录(聘)用两年以上、并有用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书”,以及其他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能证明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优秀农民工条件可放宽
王少伟:另外,对在我市从业的农民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适当放宽落户条件,优先办理准迁落户:
1、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2、系统内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
3、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得到政府表彰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技工、技师资格的人员。
记者:劳模、技工的级别等具体标准和适当放宽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王少伟:劳模标准,即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农民工人员。而技工的级别具体标准,则是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技工、技师资格的人员。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迁入
记者:这个落户政策,有年龄要求吗?只针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吗?成年子女的户口问题该如何解决?
王少伟:凡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没有设定年龄限制。凡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且未就业的子女户口迁入。成年子女(在校生除外)的户口问题,按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的条件办理户口迁移。
记者:这项政策实施后,农民工落户省城的门槛大大降低。那么,这会不会造成石家庄市人口数量激增,会增加多少?
王少伟:农民工及配偶、子女户口迁入落户后,统一纳入我市常住人口管理。对有多少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能有多少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我们并不掌握具体的详细数字。但按目前各类户口迁入情况及各部门反馈的情况分析,这项政策实施后,预计省会城市人口数量增幅不会太大。
拿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落户
记者:具体的落户手续该怎么办理?原户口所在地需要出具什么证明?个人、单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不是还要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证明?户口接收地按什么划分?
王少伟:1、具体的落户手续:当事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受理并核实材料后逐级上报,市内六区由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各县(市)由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需要出具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3、个人、单位需要办理的手续及需持有的相关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证明;
(6)申请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7)劳模、职称证书等证件;
(8)凡需随迁配偶子女的,均应提供结婚证;
(9)居住地居(村)委会入住证明;
(10)《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市内六区一式叁份;各县(市)一式两份)。
4、是不是还要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呢?凡落户农村地区(包括市内周边原农村地区)的,需由居(村)委会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5、户口接收地按什么划分?按其实际居住地落户于辖区派出所。
【背景】
两次户改突围
都是为了加快城市化
我国现在沿用的户口管理制度,依然是1958年颁布的《户口管理登记条例》。其制定的根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证城市工业发展,限制城市人口发展。到了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早已经成了普遍存在的现象,住房市场化已经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社会保障体系与户口脱钩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户口管理登记条例》如果不进行一系列的修正,已经难以跟得上时代的发展了。
因此,无论是2001年《石家庄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出台,还是此次户改,根本目的都是加快石家庄城市化建设,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记者 房建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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