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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大厦改制鼓励职工辞职
不少职工担心,不填写自愿辞职申请表,到时既丢了岗位也领不到补偿
河北维权网 2007-11-9 23:43:33 记者 王井堪报道 “上了十来年的班,单位以改制的名义,鼓励大家自愿辞职,重签劳动合同……”11月9日,读者张东(化名)向本报反映了他所在单位——河北金融大厦鼓励职工集体辞职的事情。河北金融大厦职工集体“请辞”,算不算规避《劳动合同法》?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据张东介绍,今年9月下旬,单位领导在大会上说:餐饮行业的改制势在必行,但有一点大家不用顾虑,都可以从中得到经济利益。9月底10月初写出“自愿”请求辞职书面申请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按照职工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辞职后,如单位同意继续聘用的,可重新签劳动合同,继续在原岗位上班;到11月下旬不重新签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女工王琪(化名)感到很无奈:“自从金融大厦开业,我就在这上班。十几年来,我们把青春全部奉献了。如今单位以改制为名,支付1万多元的补偿金,就把我们这些老职工的身份给抹杀了。”另一名女工也感同身受:“我们原本指望明年1月1日后,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法》,和我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想到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却对老职工大动‘手术’。如以后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不但老职工的工龄补贴没有了,对于40多岁的我们而言,最要命的是有可能随时丢掉工作。” 而客房部一位来自农村的服务人员说,她本人比较拥护单位的做法:以后要回农村老家生活,工龄、养老保险等对我都没用,自己看重的是能从单位多领七八个月的工资,感到非常实惠。 不少职工担心不写申请,到时顶不住,既丢了工作岗位,也领不到补偿金,便不情愿地填写了“自愿”辞职申请表。记者在几份申请表上看到的内容基本一致:“由于本人原因,不能(或不愿)在大厦继续工作了,自愿请求辞职”。据透露,该大厦“八部一室”中的客房、工程、餐饮等几部门的大部分员工都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后厨的师傅们却都迟迟不签,他们认为那样做会让自己的岗位和福利待遇更加没有把握。 目前,在该单位100余名职工中,仍有三四十人在观望。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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