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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超市热市民冷商贩不知情

河北维权网  2008-5-30 22:27:37

    记者  魏伟报道  6月1日是限塑令正式实施的日子,从当日起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限塑令将至,商家怎么做,百姓怎么想,有关职能部门做了哪些准备,限塑令真能堵住“白色污染吗”?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超市:环保塑料袋即将闪亮登场
    5月29日,石家庄天元超市,员工正在整理一种环保塑料袋,6月1日后,这种塑料袋将代替以往的购物袋,有偿给消费者使用。北国超市、保龙仓超市等商家也表示,有偿提供环保塑料袋,他们已经准备好了。   
市民:购买塑料袋需有心理适应过程
    家住石家庄柏林小区的张阿姨是超市的老顾客,她隔三差五就需去超市采购。从4月起,她就开始积攒购物袋,现在积攒了60多个。“限塑,虽然不方便了,但我们能理解,毕竟那是白色污染。”而同在一个小区的李成则认为,不应该让市民有偿使用塑料袋,如在超市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商家应该免费赠袋。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从过去无偿使用到有偿使用,不管多少钱都会有个心理适应过程,可能会限制市民的购买欲。   
集贸市场:“限塑”非易事
    5月28日下午4时,记者在石家庄环城集贸市场看到,人流熙熙攘攘,大家都提着由各种塑料袋盛装的蔬菜、食品。听说6月1日以后不能用塑料袋了,商贩们都很诧异,“没听说呀”,“我还有200多个塑料袋,总要用完才行。”
    石家庄商业联合会有关人士说,治理集贸市场的难度会比超市大,必须有工商部门的介入,才好约束。   
惩罚措施陆续出台
    5月27日,石家庄市公布了大中小塑料袋的建议指导价,分别为0.2元、0.3元、0.4元。商家、个体经营者擅自使用非环保塑料袋的处罚措施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发生低于成本价、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的,都将受到处罚,处罚额度最高为1万元。另外,工商部门目前已经给集贸市场管理者下发了通知,如果市场经营者出现违规行为,最大处罚将关闭市场,停止营业。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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