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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农妇的感人之举:捐献遗体

河北维权网  2008-4-11 22:12:25

 记者李建辉  实习生张雯雯报道 “在我去世后,将我的遗体捐献给社会上需要的人,回报他们对我的帮助,为社会做最后的贡献。”一位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农村妇女朴实的语言让人感动。4月11日,记者在井陉县一个小山村,见到了已经十分虚弱的刘海平。
    刘海平,女,37岁,井陉县彪村的一位普通妇女,家里有丈夫、女儿和公公,2003年由于经常牙龈出血到省二院检查,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经过几年的治疗,使得原本就十分贫困的家欠了八九万元的外债。目前,由于无钱治病,她只是靠在家输血维持病情。可是一旦复发的时候,就会出现脑休克等症状,亲人眼瞅着也无力帮扶她一把。
    每年要维持庞大的医药开支,丈夫的打工工资根本不够,15岁的女儿由于上学交不上学费,无奈,只好辍学在家。今年1月份,为了挣钱给妈妈治病,懂事的女儿开始在一家服装厂上班。
    “心想反正自己去世了就没有什么感觉了,还不如捐出自己的遗体给有需要的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刘海平在电视上看到有人要捐献遗体的事,自己心里很受感动,一个多月前一个想法慢慢在她心里形成:“不管眼角膜也好,还是其他的身体器官,只要别人需要,而自己的也能符合要求,我全都捐。”她平静地说。开始,家人坚决反对,经过反复劝说,一家人最后才勉强同意了她的决定。
    “目前,捐献遗体的市区居民占大多数,农村也有一部分,由于宣传力度达不到和思想观念的影响,农村与市区相比还有差距。”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捐献志愿者工作站冉义臣主任说。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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