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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值得期待
河北维权网 2008-3-11 23:37:00 赵伟龙
日前,省总工会出台文件,将在全省小型企业工会、中型企业的二级单位工会、大型企业的二三级单位工会中,试行通过会员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试点结束后,将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力争用3—5年时间,使我省大多数企业通过工会会员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历史与现实的经验告诉人们,工会是工人维权最好的形式。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工人权益被侵害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种侵权现象不仅存在于私营企业,也存在于国有企业。既表现为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被一些有权力的人化公为私,大批工人被迫下岗失业;也表现为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企业老板为追求超额利润,迫使工人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等。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让工人组织起来,通过工人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工会来维护工人的权益,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目前许多企业工会干部的产生主要还是“任命制”或“委派制”,甚至在某些企业里,工会主席由老板指定,或者由老板的亲戚担任,这样一来,决定了工会在劳资关系中,很难真正对会员负责,成为工人权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工人无法获得争取自身权益的博弈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工会自身的民主化,特别是通过直接选举工会领导来使工会向会员负责,无疑是一种更务实的选择。直选产生的工会主席,由于能够更好地对职工负责,代表职工利益,更能直接体现职工的意愿,有利于疏通劳工的利益表达和实现的通道,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沟通劳资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桥梁,有利于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河北省要在3至5年内在企业普遍实行由会员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其意义深远,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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