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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为何总走样

河北维权网  2006-6-19 10:14:46

     这几天,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密切关注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再度被推到风口浪尖。据央视报道,郑州市龙鑫苑小区,绿化面积占40%,有112个地下停车位,最小户型93平方米,最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这个小区的性质是“经济适用房”,而其1580元的均价似乎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特征。但是,这个低价销售的小区,其数百套住房却根本没落到低收入家庭手中。该小区388套住房中,126套被郑州市直某机关(包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和它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房产局)“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而一些购房者将房子加价10万元倒卖给中低收入家庭。几乎与此同时,新华社报道说,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决定从2006年开始,拒绝开发商染指经济适用房开发,改由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统一开发、销售。
    经济适用房本是一项让真正缺房的中低收入者实现“居有其所”的工程。然而,面对这些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老百姓却买不到,原因就是这些房子早已被政府机关团购了。与其说它是经济适用房,倒不如说它是政府机关“特权房”更为贴切。事实上,此类现象也不是郑州独有,而是全国很多地方的一种常见问题。人们不禁要问:经济适用房该“寿终正寝”了?如果经济适用房必须存在,到底该如何“改良”?
    然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拒绝开发商染指经济适用房的惊人之举能“药到病除”吗?笔者以为,在经济适用房制度“百病缠身”的现状下,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仅有“一腔热血”恐怕是难有作为的,关键是在其他方面如审批建设、房屋买卖、信息公示、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环节上,必须同时“对症下药”。
    但愿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能“不吃馒头也要争口气”,让老百姓看看,他们是怎样使经济适用房“妙手回春”的。
   
    □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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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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