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付规模性裁员 理应出此狠招
河北维权网 2007-12-18 10:04:44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在12月31日之前,除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规模性裁员条件的之外,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见12月17日《广州日报》)
为规避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广州一些企业近期频频以“置换”、“劝退”、“终止”、“变更”等方式,采取裁员和变相裁员的办法,取消职工在本单位的工龄,逃避相关责任。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把用人单位的两大阴招统统给堵死了。
这种做法正在到处蔓延,以至于有专家惊呼,这是新劳法生效前的一场地震和侵权风暴。从行业看,连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都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改为劳务派遣。从地方看,广东、福建、上海、北京等省市,不止一次发生类似事件。对此,员工大多数被迫服从企业的安排,有的员工向政府发出呼救信号,前往劳动部门上访。
在员工求救呼声急迫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有的发布紧急通知,称这种做法违反了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有的则说这样做是“误读”了《劳动合同法》,或者说“买断工龄”对企业并不合算;还有的则让员工自己去找老板协商、谈判,向有关部门要求,自己到法院去诉讼。像广州市这样,由政府使出“不得停办社保”的撒手锏来坚决制止裁员和变相裁员的狠招,在全国还是第一个。我们为广州市政府的举措欢呼,这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可是,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门却没有这样做。
我更觉得,对于这个全国性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更应该向全国发一个类似的文件,制止资本的胡作非为。起码可以批转一下广州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全国各地贯彻执行。在这里,我呼吁一下,劳动部,不要再沉默下去了! 殷国安
相关报道: 广州:谨防企业年底前“抢闸”裁员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