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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资协商指导员叫声好

河北维权网  2008-3-4 22:44:27

 随着“工资集体协商月”活动的启动,我省首批100名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也将走马上任。据了解,这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大多具有劳资关系方面的丰富经验,熟悉工会业务,敢于为职工说话,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企业工作经验。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受聘于上级工会,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支持。“工资协商指导员”的出现,对于化解劳资纠纷,为员工争取合理报酬,显然是一个好消息,值得肯定。
 对工会工作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当前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不会谈,工会不能谈的“四不”现象。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均等。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是由企业行政方来负担的,你今天协商了,明天就有可能会下岗,这就使得一些企业即使建立了工资协商制度,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久前,记者在某企业采访时了解到,该企业确实建立起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问职工,很多职工根本不知有这一制度,而看其收入并未增加,看其劳动条件并未改善。再问参与谈判的职工代表,其谈判也是资方主导下的谈判,连方案也是资方拿出来的。也就是说,这样的工资协商制度为建立而建立,有等于无。
 所以,在当前劳资关系不平等的情况下,必须引入第三方——也就是相对独立、相对专业的声音。此次省总向社会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职工直接或间接指导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工资协商,提高了职工的谈判协商能力——这就是“第三方”介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一支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为各级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提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具有协商经验的专业人士,势在必行。        赵伟龙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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