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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责任消协维权 获得赔偿双方满意
河北维权网 2008-1-1 19:49:06 迁安消费者谢某,为居家装修,花4100元购买了样式美观的新型散热器,换下原来的暖气片。可新型散热器尽管好看,室内温度却怎么也升不高,找来安装人员调试后虽然好一点,但不理想,要求安装人员将其拆下找经营者换一组,安装人员开始不同意,在谢的要求下安装人员将散热器拆下,并告知阀门要有人看守以免跑水,谢答应。后谢某因事离开,阀门被他人误开,暖气水将地板及家具浸泡,造成财产损失1.3万余元,并殃及楼下,谢某认为造成此严重的后果,皆因散热器所致,找到经营者要求赔偿,遭到拒绝,投诉到迁安市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后召集经营者、消费者双方调查了解情况,经营者以散热器无质量问题拒绝赔偿。为此,消协工作人员向他们进行了法规宣传和教育,作为经营者经销的散热器属特殊商品,季节性和时间性要求特别严格,供暖季节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更换。此案中消费者是因更换散热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经营者应承担间接责任,消费者虽然损失严重,但因暖气跑水是其看管失当造成的,不是散热器直接导致。如果看管到位,损失可以避免,消费者因管理失当应承但主要责任。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经、消双方表示同意消协的观点,并愿意接受消协的调解,达成如下协议:一是为消费者更换一组新的散热器;二是消费者损失严重,经营者虽是间接责任,但同意消协“向消费者倾斜保护”的意见,愿出资1600元以慰消费者。
刘翠芝 赵景山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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