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交通纵横>交通动态>正文


我省加强和规范养路费征收管理

河北维权网  2007-12-31 22:18:01

 通讯员邓建华报道 据悉,2008年我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路费征收和管理。石家庄市稽征部门推出了更实惠的养路费包缴政策。车主可按自愿原则包缴养路费,货车全年包缴按9个月征收,半年包缴按5个月征收;客车全年包缴按10个月征收,半年包缴按5个月征收,包缴期间不得报停。按照“按月征收,交牌报停”的原则,有车单位和个人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车主根据自愿原则,可以预缴当年以后月份的养路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从当月11日起加收滞纳金,标准为每逾1日,加收应缴费额的千分之五。落籍我省的机动车辆和长期(三个自然月及以上)在我省作业的挂外省(市、区)牌照的车辆按我省规定缴纳养路费;未按规定缴纳养路费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对原享有减、免养路费的,因单位改变性质,超出减、免征范围的,不再减、免养路费。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维权行动
·讨薪农民工状告市政府  几多勇气 几多困
·青工“顺手牵走”加密狗惹官司
·奥运带火省会婚宴市场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咋这样难
·“摄像机还没修好,经销部不见了”
·2008,我们如何赚钱
·外来车辆遭遇“搜身”引发质疑
·河北电力职工抗灾难忘镜头
·节后省会房市买房冷租房热
·依法维权咋成了“奢侈品”
更多...

权益时评
·对“大部制”出台要有平和的心态
·大部门体制改革利国利民值得期待
·收费公路岂能变成当地政府的“提款机” 评论
·期待“天价罚金”成为矿难治理惯例
·从卫生局长说“中国看病最不贵”说起 评论
·春晚收视率可信度有几成? 评论
·激情相约2008
·别再让费用阻断职工维权路了
·银行收取5%的点钞费:议价还是要挟? 评论
·是什么让“校长追县长签字被拘事件”由 评论
更多...

Google


主办:河北工人报社
河北维权网法律顾问:河北中京联合律师事务所 乔杰 13930193311 河北燕赵之光律师事务所 贺锋 13582121651
涉及法律事项请直接与本网法律顾问联系  技术支持:中国安全信息网
河北维权网联系电话:0311-87028908 传真:0311-88613045 Email:grb@hbgrb.net
copyright(c)2005 河北维权网 All Rights Rexerved
冀ICP备06002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