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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爱农民工体现到实惠上
河北维权网 2008-9-23 23:58:31 新境界 新作为 新风貌
“真没想到,和当初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中写明的一样,公司没有拖欠我们一分钱工资,往后,我们农民工心里就更踏实了。”保定市某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赵永拿到工资后激动万分,而他所在的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工集团)李桂林项目部刚刚结束了在该工地的施工任务,项目部所有外来务工人员无一例外,全部全额领到了工钱。“这全都要归功于公司和我们农民工签订了专项集体合同。” 提起这份《保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城务工人员专项集体合同》,建工集团工会主席刘嵘感慨万分。因为建工集团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等为一体,除在册职工外,进城务工人员常年保持在800人以上,处理好农民工和企业的关系是关系到企业兴衰的大事。可是,农民工流动性很大,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如何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好呢? 看着摆在面前的一份《集体合同》,刘嵘不由得想到:作为特殊群体的女职工能够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为什么不能起草一份面向农民工的专项集体合同呢?经过讨论,这份农民工专项集体合同出炉了,里面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工作期间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从这份详细的专项集体合同中可以看到集团工会的干部们处处都在维护农民工的权益:除了要求各项目部按时全额发放工资外,还提出了外来务工人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对危害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而管理方不得对其刁难或报复,也不得因此降低农民工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劳动关系。而对于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合同还特别提出女工怀孕期间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刘嵘告诉记者,在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专项集体合同》后,集团各项目部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以项目部经理李桂林名字命名的李桂林项目部。该项目部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方面下了功夫:夏天调整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并在农民工宿舍安装空调,发放防暑降温药品等。据了解,该项目部在2007年荣获省总工会、省建设厅颁发的“职工先锋号”称号。刘嵘颇为自豪地告诉记者,这不但让集团其他项目部都向李桂林项目部看齐,更说明集团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走出了一条正确的路。 “集团工会把关爱农民工落实在行动上、政策上,让我们干活放心,真正感觉到了家的温暖,我们都愿意来建工集团工作。”农民工赵永的一番话代表了建工集团所有农民工的心声。
记者 李华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田玉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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