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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会要有新作为
河北维权网 2008-6-5 23:28:28 “工会在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上要立场鲜明、积极主动,大力推动提高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率,使这一法律真正成为保护职工权益的利器。”这是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中,对于工会在贯彻《劳动合同法》中的作用特别提出的要求。“如何将法律落到实处”,也成为代表们会上会下讨论的话题。
应对突出问题 制定配套法规
“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和一线农民工的管理及用工上。”石家庄市建设工会主席侯国海代表说,用工与管理脱节是最大的难点。建筑总承包企业都是整建制的用工形式,一线农民工普遍与企业无直接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施工项目分包的劳务企业,这使农民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往往为企业不承认。第二个问题是“用工流动,合同流产”。建筑企业承包的工程,建设工期一般都较短,由于一线农民工的分散性和流动性很强,致使工期完工大部分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侯国海代表建议,贯彻《劳动合同法》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行业性规章,使其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落实
衡水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几年来,在促进劳动关系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许多诸如劳动用工、企业改制、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解决这些问题是非常有力的。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纪青哲代表说,下一步,我们衡水市总工会将把全面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和企业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这部法律,使之成为促进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的有效载体。
会同行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目前,霸州市城镇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也有了较大发展,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70%以上。霸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文奇代表在谈及贯彻《劳动合同法》取得的成绩时指出,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全、内容不合法、形式粗糙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因劳动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劳资纠纷案件也有上升趋势,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李文奇代表建议,工会应当会同劳动部门加强对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对于违犯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不按照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对弄虚作假、瞒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扭转经营者认识误区是关键
“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终身合同么?当然不是。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很多企业管理者还对此表示不满,恰恰说明他们并没有对法律本身进行深入研究,就仓促认定《劳动合同法》是鼓励了铁饭碗。”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主席、企业工委书记李永春代表的话触及到了问题的关键。 “很多私营企业主把《劳动合同法》当成给他们头上的‘紧箍咒’,如果不扭转他们这种认识误区,法律只会停留在纸上,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对此,张家口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李贵平代表和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康盼山代表都提出建议,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工会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力度,进行统一培训,提高管理者对法律的认识。 记者张莉慧 张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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