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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市总工会女工委:“四字歌”指导签订女工专项合同
河北维权网 2007-2-28 14:50:19 通讯员杨红敏报道 冀州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2006年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68家的基础上,计划采取“深化培训抓签订,量化标准抓落实,强化监督抓履约”的具体措施,力争今年实现“专项合同屏蔽百家”的目标。为了使此项工作在签订程序上合法化,操作运行上规范化,签订一份生效一份,近日,该市总工会女工委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所需要的“要约、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签约、劳动保障部门审查”五项程序的具体要求编辑成“四字歌”,下发至基层企业工会,以便于掌握、遵循,指导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四字歌”
抓好维护,女工权益。各级工会,义不容辞。签订合同,遵守程序。 一要约拟定事项,针对实际。直接关心,切身利益。时间地点,商定无疑。一周之内,相约一起。 二协商参加协商,人数相当。一方代表,提出议题。对方代表,回答有据。充分讨论,共同商议。达成一致,归纳梳理。形成草案,首席签字。 三职代会审议通过合同草案,提交大会。三分之二,职工出席。半数以上,通过审议。 四签约出席代表,文本备好。正式签约,盖章有效。 五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签约文本,一式三份。十日之内,报送上级。劳动部门,依据规章。审查处理,未见异议。公开公布,生效在即。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