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用工不得划分身份等级
河北维权网 2008-3-7 9:59:40
记者王井堪报道 3月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岗位的职工倾斜,一线岗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通过协商,要明确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的最低增长比例。 《意见》要求,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要明确企业高层、中层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比例关系,企业领导与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都要透明化,高层、中层领导到底挣多少钱,让职工有知情权。制定落实“同工同酬”的措施和规定,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职工,支付同等报酬。不得以所谓“长期用工”、“临时用工”等名义划分职工身份等级,不得因职工性别和就业渠道、用工方式不同而在内部实行“双重管理”、“双重待遇”等歧视性用工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或变相降低普通劳动者工资水平,切实解决好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提高问题。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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