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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向乡镇(街道)非公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
“一岗双责”构筑非公企业党工共建新格局
河北维权网 2007-8-10 5:29:44 记者陈国藩 通讯员赵永红报道 近日,承德市委组织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派乡镇(街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和工会组织员的意见》,要求各县区面向社会下岗失业人员公开选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和“工会组织员”(以下简称指导员、组织员),而后分别向每个乡镇(街道)和重点非公企业派遣1-2名,实行一岗双责,负责本辖区非公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据悉,这一做法在全省是一个新的尝试。 目前,承德市非公企业已达8000余家,从业人员20.5万余人。其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市的44.3%和51.5%。但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仅占总数的9.1%,绝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层次低、竞争力弱,管理方式落后、员工素质低,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薄弱,职工入会率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的职工群众工作基本上是空白。选派指导员、组织员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动工建、以工建服务党建,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创建。 《意见》规定:选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本县、区下岗失业人员(主要是“4050”人员)中选聘。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具有党务工作、工会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由劳动保障部门与被聘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一年后能胜任工作者再行续聘。被聘用者经集中培训后,由县(区)委组织部和总工会负责派遣,并发放有关证件,持证上岗。被派遣者集指导员和组织员于一身。 “两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乡镇(街道)党委、工会做好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的组建、规范工作。指导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开展活动,发展党员、会员及党籍、会籍管理工作。也可由乡镇(街道)派往企业担任专职党建指导员和工会主席候选人。负责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报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团结职工,协调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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