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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村级工会全部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
河北维权网 2007-3-23 2:56:13 通讯员杨新胜 李刚报道 任丘市总工会在动员和组织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工作中,重点抓好村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全市村级工会全部签订了区域性工资协议。 任丘市共有413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级工会联合会。在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市总工会根据部分小企业工会主席素质偏低,不能很好地代表职工同企业经营者进行平等协商的实际情况,把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放在村级工会,由村级工会代表职工同所在村的企业经营者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为使该项工作扎实有效,该市首先分三期对128名村工会主席进行了培训,重点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下发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了省和沧州市总工会有关辅导材料,使村级工会干部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等有了充分了解,提高了协商能力。二是加强对村级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市总工会起草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同时市总工会一班人分成三个小组,到基层现场指导,保证了村级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三是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市总工会首先抓了基础较好的陈边村、大征村和思贤村为典型,具体进行指导,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了他们的做法。 区域性工资协议的签订,规范了企业工资制度,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思贤村有几个加油站,原来雇用的农村女服务员都是每月三四百块钱,村支部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段金波在和企业进行协商时首先学习了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反复讲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经营者提高了认识,职工工资全部达到了600元以上。石门桥镇付家村,村内企业大部分生产摩托车链轮,职工主要操作冲床和压力机,容易出现伤手事故,村工会联合会在和企业进行工资协商时把安全生产和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作为重点,使全村所有企业全部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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