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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以维权提升工会工作
河北维权网 2006-11-3 2:33:52 记者杨连军报道 沧州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提升全市基层工会工作水平,以吸纳农民工入会为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年”和“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年”两大主题活动,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使基层工会工作“转”起来、“活”起来。 年初,在市委召开的全市党建带工建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潘冬青就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市党建带工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与各县(市、区)委主管书记签订农民工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年工作责任状,把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纳入了各级党委的党建考核目标。市总明确了从“十个源头”抓起吸纳农民工入会工作的意见,使农民工入会更加简化手续、注重规范。为吸引农民工入会,全市优选了180家信誉好、服务优的商业、卫生等服务单位作为会员定点优惠服务单位,为会员提供各项优惠服务。如会员可享受就医、商场和超市购物、就业、法律咨询和援助等多项优惠政策。到目前,全市会员总数已达96.3万人,新增会员36.6万多人,增幅61.5%,其中农民工会员已达55万人,工会基层组织11394个,新增4799个,涵盖独立法人单位数达18718个。全市168个乡镇、20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 工会组织建立后如何发挥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市总及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共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103期,培训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14610人,工会干部培训率达88%以上。同时,建立健全依法向非公企业推荐工会主席候选人制度。 今年以来,先后向213家企业依法推荐工会主席候选人,全市推荐总数已达420名,企业直选工会主席达到1639名。这些推荐直选的企业工会干部到企业后,不仅维权到位,赢得了职工信赖,还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使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到目前,全市已为90092名农民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和谐了劳资关系,促进了企业长足发。为支持这些工会干部依法维权,市总工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制定了相关政策,保证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因维权被解聘转岗期间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为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市总工会从抓维权入手,与劳动、卫生、建设、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砖瓦生产企业劳动用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维权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工伤赔付、拖欠工资等问题。通过与人大和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权益大检查,为农民工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为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市、县(市、区)两级工会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对不同时期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预测、预防、预报,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有效地化解了多起职工集体上访事件。到目前,全市已救助3101名困难农民工,支付救助款60多万元。 为提升各级工会工作水平,沧州市总工会把企业工会的主要工作全部纳入“创建”活动中,制定了“六个好”标准:即劳动竞赛组织好、工会作用发挥好、法律法规执行好、劳动关系协调好、企业文化建设好、职工生活福利好。避免了多部门部署、多头检查、多头考核现象的发生,以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工会组织本着服务农民工,服务企业的原则,实行了“三免、三保”,即免食宿费、免培训费、免费介绍工作;保推荐就业、保工资水平、保对输出会员维权跟踪帮助。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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