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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首次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河北维权网  2008-1-11 22:47:15

    本报综合  建设部等五部委11日公布的一份通知称,中国各地政府要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名为《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县人民政府要立足当地实际,指导和督促用工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安排农民工居住,多渠道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
    用工单位可以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建设部官员说,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
    建设部官员说,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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