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洁员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记者在调查省会保洁市场时发现,保洁员的月工资大多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且没有社会保险
河北维权网 2007-2-5 14:53:27 记者 马焕玉报道 日前,在省会中山路一家商场,一位40来岁的女保洁员对记者说:“我的工作是保洁厕所、地面。从上午9点忙到晚上8点多。就中午吃饭休息会儿。节假日客流量特别大,我几乎不停地擦,累得腰酸腿痛。一个月工资只有400元,倒休两天,没有任何保险。” 而另一家公司的保洁员这样对记者: “家政公司老板以为室内保洁没有人身伤害的危险,其实我们登高擦墙、擦玻璃也有危险性,一工友入户擦顶灯罩,在小梯子上没站稳,闪了腰,休息了两个月,再三要求,老板才给了800元钱补偿……”春节临近,保洁工的工作量相对加大,他们的工资、人身安全及其他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日前,记者在省会调查采访了6个家政公司的20多名保洁员,他们的月工资最高500元,一般都是400元,在试用期间只有300或350元。公司都没与这些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上人身伤害等社会保险。一位保洁员说:“一到节日,我们入户搞保洁次数越来越多。有时一天能做两三户。底薪加提成,最高也达不到600元。” 据了解,保洁市场分为室外保洁和室内保洁两种。一些商厦高楼每年做外表清洗,风险系数大,由较专业的员工干,一般企业给这些员工签订两年左右的合同,上人身意外保险,工资都能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家政公司里,室外保洁员工一般都不多,多数是室内保洁员工。因市场不景气,家政公司的员工权益难以保障,员工流失量大,一家保洁公司成立3年来,流失了100多名员工。 一位家政公司经理说:“有良知的企业都想给员工上保险,但是现在保洁市场不规范造成了企业不景气。再说室内保洁涉及不到危险性,顶多刮刮墙面腻子,擦擦室内墙角、暖气管子、卧室厨房玻璃。因人员流动性大,不好签合同。一个中型保洁公司,一般雇佣员工十几人,如果给每人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每人一年得600多元,成本太大。即使各种保险都上了,接不到活儿,开不了支,也照样留不住人。在石家庄,给室内保洁员上保险的公司连5%都不到。”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靖认为:“家政保洁市场缺乏政府导向和强制干预,政府应针对保洁行业的工资标准和福利保障做出针对性的举措,确保保洁行业从业者的辛勤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政府应对保洁价格规范化,使保洁市场形成良性竞争;加大劳动行业的法律法规监察力度,对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切实维护保洁员的利益。”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