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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名誉权案达成庭外和解
杨三姐孙子认为电视剧污蔑奶奶 状告出品方索赔100万
河北维权网 2008-2-18 14:09:48 因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虚构了杨三姐沦落妓院、行贿官员等情节,杨三姐的孙子薛晓强认为电视剧污蔑了奶奶,便起诉该剧的出品单位北京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侵权,索赔100万元。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名誉权官司达成庭外和解。
昨天下午,薛晓强向记者证实了该案已经庭下和解,双方签订了一份谅解协议。对于协议内容,薛晓强表示不太方便透露。薛晓强说,自己长期在外,案子已经全权委托给律师。该案第一次开庭时,他对官司胜诉很有信心,但此后,他听说该案即使胜诉,获得赔偿的数额也不会太高,让他和家人觉得压力挺大。
薛晓强表示,为了打官司,他已经花销6万多元,包括在北京和天津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家属几次开庭往返、住留北京的开销,律师费等。案子调解后的赔偿数额没有多少剩余(具体数额保密)。
■案情回放
电视剧虚构情节引发官司
2007年3月,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在央视热映,片子虚构了杨家母女被官卖到妓院,杨三姐向仇家索要白银行贿知县等情节,引起了杨三姐后人的极大不满。该案开庭时,薛晓强和当地20多人从河北赶到北京。他们表示,杨三姐是全国知名人物,又曾是当地政协委员,当地百姓很尊重杨三姐。新版电视剧的情节,将造成对杨三姐的社会评价降低。薛晓强起诉要求北广传媒停止该剧的发行,赔偿100万元。
北广传媒代理人称,被诉情节都是合理的艺术创作,该剧出发点是好的,塑造了一个受人尊重并令人同情的杨三姐形象,没有污蔑的意思。
■背景链接
杨三姐原名杨国华,1901年出生在河北滦县。为给冤死的姐姐报仇,杨三姐冲破重重障碍,上告到天津检察厅,最终使杀人凶犯伏法。1962年,以此创作的评剧《杨三姐告状》在全国家喻户晓。1983年,杨三姐被选为滦县政协委员、唐山市政协委员。1984年去世。 记者: 郭晓明
责任编辑:彭海峰 编辑:王一然 |